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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对危险废物处置“动真格”

2017-07-07

环评区域限批、约谈、通报等多种手段强力推进

 

    “江苏经济发达,工业企业众多,每年工业固废产生量高达1亿吨以上,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近年来快速增加,污染防治压力很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江苏督察时提出,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部分区域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非法转移和非法填埋等问题突出。”5月中旬,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主任顾明事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

  根据督察意见及省委省政府“263”专项行动要求,江苏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规划引导、资金扶持、约谈、通报、区域限批、引进先进适用技术等多种措施、手段,强力推进、督促各地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及时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到2017年底,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将力争增长20%以上。

  去年4月,经过集中督查,省环保厅对淮安、徐州、江阴、太仓和昆山等五市印发《关于切实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的函》,要求尽快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

  整改令下达,看执行!截至去年10月底,江阴、昆山两市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仍未达到省环保厅规定的实质性进展要求。12月份,省环保厅印发《对江阴、昆山市实施环评区域限批的函》,实施对两市产生危险废物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区域限批。限批期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暂停江阴、昆山两地区域内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除外)。

  实行区域限批后,江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协调会、项目推进会等进行专题研究,着力协调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今年4月,江阴市危险废物焚烧和填埋处置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分别拿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满足解限要求。今年5月,环评限批正式解除。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区域环评限批,压紧责任链条,将保护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传导至地方政府,倒逼地方尽快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得益彰、可持续发展。

  我省把大幅提升危废处置能力和水平作为重要整改内容,督促各地加快建设一批集中处置项目,全面推进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理危废技术。今年,我省将力争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15万吨/年,在全省建成2-3个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与此同时,鼓励各地引进超临界水氧化、等离子等更清洁的处置技术,形成与焚烧、填埋传统技术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格局,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提供新途径。

  在集中整治危废贮存问题方面,我省将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贮存情况排查,制定实施“减存量、控风险”三年行动方案,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超期贮存严重且无安全处置途径的企业,督促地方依法实施限产、停产,对部分化工企业关停。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为形成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江苏环保厅对在2016年底前未完成整改的已建落后焚烧处置设施,一律不再受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到期换证申请,共有14个焚烧处置设施进入“黑名单”,共淘汰落后的处置能力8.9万吨。同时,进一步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严格涉危工业项目环评审批,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危废非法转移、填埋等违法行为。建立危废规范化管理省级抽查、市级巡查、县级检查的“三级联查”机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全面取消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审批事项,推行危险废物省内转移网上报告制和转移电子联单制,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促进现有集中处置设施在省内共享。

  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坦言,全省将从解决当前危废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坚持“督企、督政”并重,坚持“技防、人防”协同,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263”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持续提升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